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为搞好学院食品安全工作,确保各食品经营户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可靠,确保就餐师生员工和消费者身体健康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各食堂,各小吃点必须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。
二、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,持有效期健康证上岗。
三、向后勤管理处缴纳现金5000.00元,作为食品安全保证金。若经营期间无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,未出现安全事故,经营活动终止后,如数退还保证金。
四、认真贯彻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,遵守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,服从学校的监督和管理。
五、坚持索证,索票制度,做好台帐,搞好食品原料的验收工作,杜绝使用贩卖“三无”产品和腐烂变质的食品及原料,做好食品留样工作。
六、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,保持个人卫生。
七、保持炉灶地面及餐厅的卫生
八、做好餐具和用具的清洗,消毒工作。
九、和学校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
后勤管理处
2016年4月5日